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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有: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产生支付结算行为时,结算当事人必须依照双方约定依法承担义务和履行权利,严格遵守信用,履行付款义务,特别是应当按照约定的付款金额和付款日期进行支付。
2、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这一原则主要在于维护存款人对存款资金的所有权,保证其对资金支配的自主权。
3、3.银行不垫款原则即银行在办理结算过程中,只负责办理结算当事人之间的款项划拨,不承担垫付任何款项的责任。
4、这一原则主要在于划清银行资金与存款人资金的界限,保护银行资金的所有权和安全,有利于促使单位和个人直接对自己的债权债务负责。
5、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识全知道系列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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