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保障民生、促进就业的重要途径,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再获政策支持。
6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8部门联合发布《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实施方案提出了5方面19条政策措施,通过“试点、政策、资金”三个抓手,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
《实施方案》明确,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储能、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养老、托育、家政等生活服务业等行业,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培养服务支撑产业重大需求的技能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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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司司长刘明表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是一个“小切口”,对于建立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人才强国、全面提升人口素质、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作用。
刘明表示,职业教育让更多的普通劳动者通过自身努力进入中等收入群体行列,对保障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职业教育也是一种就业教育。近年来,中职、高职毕业生就业率分别超过95%和90%。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就是要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让劳动者更加适应市场需求,不断增强劳动者求职择业能力、稳定就业能力、转岗转业能力。
从2019年开始,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国家产教融合试点。首批试点工作将21个城市列为首批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将63家企业列为首批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目前,全国已培育5247家地方产教融合型企业,对培养符合产业需求的高素质技能人才发挥了重要作用。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达到50个左右,试点城市的突破和引领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在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和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健全完善,各类资金渠道对职业教育投入稳步提升,产业需求更好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逐步形成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
刘明透露,第二批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工作将于今年下半年启动。试点不是目的,目的是支持推动各地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探索,真正拿出一批真金白银的支持政策,让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真正成为产业发展的“助推器”和“牵引绳”。
政策支持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健全激励扶持组合举措。刘明表示,让“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支持政策看得见、摸得着,让产教融合型企业真正尝到甜头、得到实惠。《实施方案》针对每一方面都列出了具体支持措施。下一步还将大兴调查研究,针对产教融合型企业面临的问题,研究创新激励举措,形成指导性政策文件。
本次《实施方案》的一大亮点,就是重点梳理总结了三类资金渠道,分别是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长期贷款。此外,还有各级财政资金、开发性金融、商业贷款、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等。
刘明表示,经过各方共同努力,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撬动,各级各类资金协同发力、共同支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投融资工作格局已经基本形成。
“十四五”时期,发改委会同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对纳入储备院校清单,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将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积极支持。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每所支持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中职院校每所支持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
下一步,发改委将结合“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在原有储备院校清单基础上,增补支持200所左右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进一步加大对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支持力度。
《实施方案》提出,将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此外,相关部门将加大向金融机构推荐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中长期贷款项目的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性”原则积极支持。
“需要强调的是,职业教育中长期贷款,支持的是财务状况良好、负债率低的职业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技术设备,请各地准确把握资金使用方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司副司长孙志诚说。
过去,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存在“剃头挑子一头热”的情况。《实施方案》针对“校热企冷”的情况,支持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和职业院校、普通高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分校或产业学院,支持推进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许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通过这些措施,打消企业的顾虑,变“一头热”为“两头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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