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世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受郫都区红光街道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内勤4名,按劳务派遣人员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资料图)
党群办工作人员1名,社区治理办1名,安全社区办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党群办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专业:哲学、经济学、文学、历史学类专业;
2.学历:本科及以上;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30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岁(1983年7月30日后出生);
4.性别:不限;
5.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逻辑思辨能力和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熟练掌握电脑办公;
6.有文字工作经验者优先。
7.可以接受加班。
(二)社区治理办、安全社区办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专业:不限;
2.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30日后出生);
4.性别:不限;
5.熟悉电脑办公,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逻辑思辨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6.有相关社会工作经验者优先;
7.可以接受加班。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在其他机关单位或我单位工作被辞退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6.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兼职的;
7.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8.有吸毒史的;
9.参加邪教组织以及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薪酬待遇
党群办工作人员按照三级专业岗位待遇,社区治理办、安全社区办按照文员(一般性辅助人员)岗位待遇,均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终考核奖根据考核结果发放(以上待遇含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公积金等)。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3日17:00时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请持相关资料到用人单位报名(报名资料收取:成都市郫都区红光街道办事处党群办215室,电话:86380078,地址:红光街道高店路东段39号),同时用人单位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本人持以下材料到现场报名:①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需要学信网上的学历验证报告;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一张两寸免冠照片;④其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⑤郫都区户籍以外应聘人员还需要提供其户籍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参加邪教组织的证明。
2.报名时应聘人员需填写报名表,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即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承担。
(四)确定参考人员
由用人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综合审查,通过审查的人员确定为参加考试的人员,工作人员电话通知笔试时间。
(五)考试方式及成绩
1.用人单位负责笔试考评、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和面试考评。
2.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进行综合考评,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范围为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1科,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以具体通知的时间为准,笔试地点在红光街道办事处。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六)面试工作
1.面试地点在红光街道办事处,面试时间以具体通知的时间为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原则上按照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若与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若未达到参考比例,且笔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就取消该岗位聘用。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
面试、体检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郫都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1.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为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序),并在郫都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2.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学历、拟聘岗位、成绩及排名,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3.对公示期间有被反映不符合报考条件且查实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体格检查
1.拟聘用人员作为体检人员。
2.体检单位必须为区级及以上医院,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后,签订劳务合同。
附件:红光街道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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