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山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教育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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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见习记者 林智通 通讯员 邵福钱 济宁报道
今年以来,金乡县司法局鱼山司法所积极探索“1234”教育矫治“心”模式,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因心理问题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促进矫正对象以良好的心态回归社会、重返家园,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打造1个平台 消除重重“心事”
金乡县司法局鱼山司法所精心打造40平方米集咨询谈心、心理减压为一体的心灵驿站,配备书籍、花卉、盆栽、沙盘及两组软质沙发桌椅,张贴图文并茂的心理工作制度和背景墙,整体色调宽松、舒适,营造出净化心灵、敞开心扉的温馨环境。鱼山司法所印制心理咨询师简介、心理咨询登记簿、心理测试问卷等。鱼山司法所定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心理辅导活动。社区矫正对象周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矫正期间,周某脾气暴躁、冲动易怒,极易与他人发生纠纷,矫正小组及时邀请心理咨询师对周某进行“一对一”心理疏导,并引导其通过音乐放松、打击宣泄等多种方式,缓解其身心压力,纠正认知偏差。
建好一方阵地,敞开一扇大门,鱼山司法所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一个心理咨询、宣泄、治疗的好去处,让社区矫正对象带着“重重心事”而来,卸掉“心理包袱”轻装回归。依托心灵驿站,鱼山司法所先后举办了《阳光心态,健康人生》《我的情绪我做主》《压力释放策略》系列专题讲座3次,心理辅导26人次,心理测评38人次,心理治疗5人次,使心理服务覆盖所有的社区矫正对象。
用好两支队伍 凝聚“护心”力量
金乡县司法局鱼山司法所社区矫正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需要一支强有力的专业心理服务团队。鱼山司法所四名工作人员中有两名是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定期参加全县心理咨询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心理服务工作水平。鱼山司法所按照社区矫正工作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的要求,该所成立了以“心理咨询师”为主体的专业团队和以“心理服务协会、社会工作者”等其他力量为主体的社会团队两支队伍,更好地服务于社区矫正工作,实现监管和帮扶工作的无缝衔接。
金乡县司法局鱼山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高某某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缓刑3年,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做判前调查评估时,发现高某某情绪低落,在走访过程中,心理矫治小组全面了解了高某某的犯罪原因、成长经历、家庭关系、人格特点、社会融入等情况,综合考量评价意见,出具了更客观公正的适用前调查评估意见。同时,鱼山司法所工作人员还积极引导高某某家庭成员要学会用更有力、有爱的方法为家属们营造更有利的家庭环境。鱼山司法所正逐步建立起以“专业心理咨询师”为核心,“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为辅助的心理矫治工作新格局,不断促进社区矫正专业化社会化发展,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和帮扶,维护社会稳定
实行“三色”管理 跟踪矫治到底
金乡县司法局鱼山司法所根据每名社区矫正对象不同的就业状况、经济状况、性格特征、家庭状况、认罪态度、管理等级、有无特长、重大变故等情况分别用“红黄蓝”三色标注,红色代表风险隐患较高,需要工作人员高度关注,及时介入制定针对性心理矫治措施;黄色代表存在一定风险隐患,需要工作人员重点关注,协助社区矫正对象树立良好心态;蓝色代表无心理健康风险,且无再犯罪风险,表明该矫正对象已成功完成改造,可重回社会。
鱼山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2年。李某某到鱼山司法所报到时,抵触情绪明显,认为是自己的失误造成了交通事故,导致自己的父亲和亲妹妹不幸死亡,李某某一直活在懊悔之中无法走出阴霾,鱼山司法所心理矫治小组在察觉李某某情绪异常后,对其进行心理测试、状态评估,发现李某某具有焦虑、社交障碍等异常心理现象,按最高等级红色管理,制定针对性干预方案与跟踪回访计划,开展心理访谈、听取李某某倾诉;在心理健康教育讲座上,安排李某某参与心理矫治团体辅导活动,帮助李某某释放心理压力,树立团队意识,重塑生活的自信和勇气。一个月后,李某某心理状态有了较大调整,心理日趋缓和健康,心理矫治小组及时对李某某矫治方案进行动态调整,按黄色管理,帮助李某某走出心理阴影,形成健康人格。经过一系列心理矫治,李某某找到了合适的岗位,主要从事电子商务工作,经济状况明显好转,精神状态逐渐稳定,最终实行蓝色管理。
当好“四种角色” 提供最优服务
“规范化”评估全覆盖,当好“读心人”。金乡县司法局鱼山司法所每周定期组织新入矫对象开展心理测评及谈话,精准了解每名矫正对象的犯罪性质、家庭背景、生长环境等基本情况,读取社区矫正对象深层次的心理状态,并根据综合评估结果,提出分类矫正措施建议,开展解矫前心理测评和谈话,为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成为合格社会人员提供心理健康维护意见,并为后续安置帮教措施提出建议。
“学习劳动”相结合,当好“贴心人”。金乡县司法局鱼山司法所定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心理健康知识、法律法规常识、社会公德等,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遵纪守法,培养积极健康的矫正心态,引导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获得社会认同感,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及个人自信心的修复,从而达到从“反哺社会-融入社会-回归社会”逐级递进。
“个性化”矫治全跟踪,当好“摆渡人”。金乡县司法局鱼山司法所为确保有“自卑敏感、焦虑抑郁、强迫恐惧”等倾向的心理障碍矫正对象得到“个性化”跟踪服务,鱼山司法所坚持一个心理咨询师“一跟到底”原则,通过专业力量,鼓励矫正对象敞开心扉,解开心结,帮助矫正对象找准问题,对症下药。鱼山司法所通过跟踪服务,重点帮助矫正对象重塑自我认同与自信心,强大自身内心力量,学会自助自渡。
“菜单式”授课,当好“引路人”。金乡县司法局鱼山司法所从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需求着手,也从心理咨询师的专业特长入手,通过精准匹配提供“菜单式”授课,推出心理团辅“课程表”,设立未成年人、妇女等特殊人群专场。心理咨询师带领矫正对象通过“思考、讨论、分享、总结”等互动交流环节,引导矫正对象从心出发,思考人生,帮助矫正对象正视错误,珍惜当下,展望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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